11月16日下午,“网信中国”发布推文,宣布自2018年11月30日起施行新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
新规一出,又是一片热议,不少人喊着“公众号要变天了”。确实如此吗?
新规解读:安全评估是重点
根据网信办发布的公告以及各方消息,果酱妹研究了一番这份新规,给大家稍稍划下重点:
1、首先,什么是“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呢?
根据新规第二条解释,不仅仅是针对公众号,还包括微博、聊天室、短视频、直播、小程序等为公众提供发表舆论信息服务的平台。
▲新规第二条
2、新规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此后符合规定情况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须自行开展安全评估,或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客观独立性。
▲新规第三条
所以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呢?别慌,我们逐点来看看:
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或增设相关功能。这一点具体来说,就是以后有类似公众号、微博等的信息服务平台上线时,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比如说,微信开发出的小程序,作为一种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则微信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用户规模显著增加。举个例子,新规实施后,微信、微博等平台用户数如果再出现显著突破,则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具体落到公众号而言,如果出现短时间粉丝剧增的情况,比如爆文刷屏带来的快速涨粉,可能也会引起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注意,到时候说不定也要进行安全评估了。
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且已有安全措施拦不住了。打个比方,某些谣言文章大范围传播,而微信无法有效防控时,安全评估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需要进行安全评估。这种情况相当于被有关部门约谈,并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到了这份上,可能就比较严重了。
3、新规第五条列出了需要重点评估的内容。
▲新规第五条
总共八点,看着复杂,其实简单说来,新规是在变相强调备案问题,同时规定平台方必须建立制度、技术支持。很明显,新规实施之后,平台对于内容信息的监控、过滤会更加严格,制度、技术跟上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在根源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而这一点,从最近一些文章的“分享”图标呈灰色被禁止分享上可以窥出一二。
4、新规第六条中说明了安全评估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其中第一项言明了须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照获取情况”。
虽然规定中没有“相关证照”的细则,但是综合最近的情况来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或许就是“相关证照”之一。(果酱妹近期也有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做过进一步解读,详情戳蓝字了解)
▲新规第六条
5、根据新规第七条,形成的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如果有必要则将执行现场检查。
比如,微信如果上线新应用,需要在上线前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如果用户规模显著增加或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的情况,则需要在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新规第七条
新规大致如上,此举或许可以看作是为日前提到的分级管理试水,缓缓图之。
至于新规落实范围是否包括具体公众号的问题,果酱妹也咨询了某法官,得到的回复是“应该主要针对平台和受众众多的公众号,但是没有细则,不知道具体标准”。由此看来,新规的实施还要看网信部门后续是否会公布的细则才能界定。
虽然新规主要是针对平台制定的规则,但是与个体也息息相关。新规的实施必定会带来平台更严格的审查,如果个体不合规将会受到平台方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作为新规实施对象的公众号,日后必定会面临更严格的监督和过滤,11.12的封号或许只是个开始。
监管成为常态,是福还是祸
回顾近年来,自媒体日渐成为监管重点对象,站在风口浪尖上的自媒体,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今年的监管更是步步紧接,先是7月份开始启动的“剑网2018”行动,再是10月份,人民网四批自媒体乱象。紧接着11月份,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向自媒体行业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微信开始了大规模“封号”行动......
每一个讯号都在告诉我们,自媒体野蛮生长时代必将成为过去,监管也将成为常态,自媒体管理将会迈向制度化、法治化等。在11月12日“网信中国”的推文中,也对自媒体红线做出了明确要求,对内容的把握依然还是自媒体人必修的课程。
还是那句话,公众号接下来的发展,监管只会越来越严,但规则也会越来越清晰。严规之下,对于想做内容的人来说,或许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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